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海克斯科技”惹争议,揭食品添加剂内幕还是(3)

来源:中国食品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10-09 06:4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片争议声中,海天味业也牵涉进来。海天味业、中国调味品协会先后发声明称酱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否认国内国外“双标”。但网友的质疑仍然未能

一片争议声中,海天味业也牵涉进来。海天味业、中国调味品协会先后发声明称酱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否认国内国外“双标”。但网友的质疑仍然未能平息。

受监管的食品添加剂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对新京报记者说,此类产品首先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不能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应标明具体成分和批准文号。但诸如“千里回头客”“生意火爆忙不停”这类宣传语没有相关依据,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广告的嫌疑,违反《广告法》规定。此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的网页宣传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新京报记者近期在电商平台搜索辛吉飞视频中提到的“肉味精”“乙基麦芽酚”等食品添加剂或含食品添加剂的香精香料等调味料,有的商家在页面直接宣称“烤鸭不香,来点狠的,客户排队购买的秘密”“吃了还想吃,千里回头客”等,有的甚至称可去除一些变质异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指出,这类宣传语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广告的嫌疑,涉嫌不正当竞争。

“科技与狠活”曝光的多是违规滥用添加剂

华霄认为,如果合理合规地售卖和使用写明配料表、产品标准、用途、参考用量,以及生产许可证和厂家等信息的合格食品添加剂或含有食品添加剂的调味料,无可厚非,“但商家如果使用有变质异味的肉制作食品,本身已经是违法行为,这与食品添加剂无关。”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今年6月的上述发布会上介绍,风险评估中心制定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里的使用范围、使用剂量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消费者一天可能摄入多种食品,含有同一种添加剂的情况。只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的标准来进行使用,食品是合格的,消费者没必要担心摄入食品添加剂对健康有额外负担的问题。当然,建议消费者在膳食模式上要合理搭配,平衡膳食,按照我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的膳食模式,吃得更健康、更营养。

也有不少网友和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视频存在夸张、以赚取眼球获得流量之嫌,“科技与狠活”是在贩卖食品安全焦虑。

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视频中提到的“肉味精油”“乙基麦芽酚”等,显示有多款相关产品在售,也有各种“精”“粉”等调味料售卖。比如一款“透骨增香剂”,宣称“烤鸭不香来点狠的,客户排队购买的秘密”,可以实现“去除异味”“抑酸抑苦”。还有一款“回味粉”,有商家在宣传页面上写“吃了还想吃,千里回头客,吃了还想吃,让生意火爆忙不停”等。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辛吉飞在其抖音账号内发布了180多条与食品制作相关的内容,其粉丝量从9月20日的650万涨到9月27日的850多万,标题含“合成奶茶”“合成勾兑酱油”“合成燕窝”“合成蜂蜜”等单个视频点赞量均在20万以上。

在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看来,食品添加剂合规使用是安全的,其防腐保鲜、增稠、乳化等作用,不仅是食品加工的需要,也是消费者对食品供应、食品保存以及色、香、味、口感等多方面需求的支撑。“一些视频制作者将曾被曝光的食品个案重新编排剪辑,通过夸张表达变为热门短视频,目的是吸引流量。”

“食品添加剂典型的用量都在1%以下,在这个水平上,正常饮食很难出现长期大剂量摄入,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不可能出现合法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健康危害。”华霄表示,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消费者不必担心害怕。但商家应按照相关规定将食品配料告知消费者,包括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海克斯科技”的话题在网络上持续引发讨论,背后反映的是人们对食品添加剂存在的诸多疑问。有网友称,“逛了一圈超市,拿起爱吃的零食看了看配料表就又放下了”“想起‘一勺三花淡奶'‘各种精',大排档觉得突然不香了”......

校对 卢茜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专家委员会委员、食品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科技传播部主任阮光锋10月6日发文指出,媒体、网络上看到的食品违法违规事件,其实都是违法滥用添加物让食品添加剂背了不少黑锅。此次“海克斯科技”、“科技与狠活”曝光的很多问题本质也是违规滥用。超出国标规定的使用范围或使用量,或者违背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比如用三花淡奶伪造羊肉汤,都属于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都是违法违规的,无论是否造成健康危害都是违法的,也应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学报》 网址: http://www.zgspxbzz.cn/zonghexinwen/2022/1009/2537.html



上一篇:食品安全新规出台
下一篇:食品添加剂:热锅上的“金蚂蚁”

中国食品学报投稿 | 中国食品学报编辑部| 中国食品学报版面费 | 中国食品学报论文发表 | 中国食品学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中国食品学报》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